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1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2日,天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讯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日召开。:00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上以现场通信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7名董事应出席会议,7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计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延长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本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43。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延长了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43。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不断提高公司标准化经营水平,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最新规定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其他条款内容未变更,条款编号应相应调整。本法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以登记机关备案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潮流信息网上披露(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28日在南京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6月13日,《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44。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2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2日,天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通讯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日召开。:00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上以现场通信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良先生主持,监事3人,实际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计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延长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本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43。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延长了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本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公告》(www.cninfo.com.cn),公告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3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
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计划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议案》。A股发行计划(以下简称“本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上述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延长公司发行计划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的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计划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自2022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综合注册制度的相关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非公开发行”、相应调整了“中国证监会批准”等文字表述。
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延长了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发行计划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决议有效期外,本发行计划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的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有利于推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并要求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有效期,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4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临时临时第二次
通知股东大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12日,天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决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4、会议的日期、时间、时间
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日现场会议时间:0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所有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普通股股东(包括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的提案编码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齐全。
上述提案1、2.对于普通决议,超过1/2的表决权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通过。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批准。所有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2023年6月13日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出版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书面信件或传真登记。信件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日: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登记部:公司证券发展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国家农业创新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邮编:2118万;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登记时间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王雪雁
电话:025-58880026
会议地址: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电子邮箱:zhangchi@tianbang.com
6、会议费:与会人员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提案设置并填写表决意见。
(1)设置提案
■
(2)填写表决意见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28日上午9月28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参加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天邦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并代表本次会议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客户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的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1、如果您想投赞成提案的票,请在“同意栏”内的相应地点填写“√”;如果您想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的相应部位填写“反对票”√”;如果您想投弃提案的权利票,请填写“弃权”栏中相应的“弃权”栏”√”。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3、对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投票指示不明确的,应当注明受托人是否按照自己的意见授权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会议结束。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15日:00 交易结束时,公司(或本人)持有天邦食品(002124).SZ)股票,现在注册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5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
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8日,天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批准,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关于天邦食品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中心申请意见通知函〉公告号:2023-040)。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相关审计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更新修订申请文件内容,形成天邦食品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草案)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见本公告当天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方可实施。中国证监会能否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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