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4
安通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5%以上股东的部分股份被司法转让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动是指持有5%以上股东郭东泽先生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转让,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 股权变动后,公司股东郭东泽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将从279、017、933股减少到178、575、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6.5938%降低到4.2201%,其个人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郭东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东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将从453、204、784股减少到352、762、784股,持股比例将从10.7102%减少到8.365%。
● 本次司法强制转让的100股、442股、000股,可涉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6日和2022年11月16日,安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布了《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056、根据闽05执恢126号拍卖通知,2022-078),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郭东泽先生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2股、642股、570股、77股、799股、430股。上述被拍卖股份共100股,442股,000股,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
公司近日获悉,2023年6月6日,郭东泽先生被司法强制转让至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金鑫1号单一基金信托计划”项目下,郭东泽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00、442、000股。股权变动后,郭东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从279、017、933股减少到178、575、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6.5938%降低到4.2201%,其个人不再是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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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后续事项
1.股权变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股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权变动后,郭东泽先生个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郭东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东胜先生将直接持股453、204、784股减少至352、762、784股,持股比例从10.7102%减少至8.365%。
3.司法转让的100股、442股、000股可能涉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终止销售限制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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