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号:临2023-028
上海浦东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号丽昂豪生酒店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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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陈毅女士、马成先生、宋航先生因日程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晓芳女士、钱晓斌先生因日程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3、公司总经理赵伟成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东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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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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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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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 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议案2;
3、 股东大会没有以特别决议的形式通过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曦、夏朔杨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出席会议的资格召集人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 网上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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