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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拟认购价格高于45.00元/股票(不含)的所有配售对象都被淘汰;拟认购价格为45.00元/除去所有拟认购股数小于2、18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为45.00元/认购股数等于2180万股,2023年6月13日,认购时间为13日:55:00:在360个配售对象中,30个配售对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从后到前删除。以上共排除1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0个配售对象,相应排除的拟认购总数为1044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排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数为10万股、433股和150万股.0014%。以上共排除1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0个配售对象,相应排除的拟认购总数为10448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排除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数为10万股、433股和150万股.0014%。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查询的投资者314人,配售对象7、375人,均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认购总额为10、328、67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线上线下回拨前1、947.93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及相应的认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线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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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剔除拟认购总额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和拟认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8.13元/股。
与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1)34.7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2)33.6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6.3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4)44.8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所有线下投资者在最高报价后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在最高报价后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
发行价格确定后,预计发行人发行后总市值约为119.04亿元,不低于10亿元。2022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2358.71万元,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52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元,674元.08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条.1.第二项标准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五)确定投资者的有效报价
在本次初步调查中,由75名投资者管理的1926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38个发行价格.13元/股票,为低价消除,具体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为“低价消除”的部分。
有效报价是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因此,在剔除拟认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38.13元/240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49个配售对象为线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应的有效认购总数为7006200000股。相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1。331.87倍。具体报价信息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信息见本公告附表中标有“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按发行价参与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请注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6)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的分类,明阳电气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代码”C38)。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19倍。
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似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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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回到母亲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特变电工、白云电器、北京科瑞的市盈率极值在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被淘汰。
发行价格为38.13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股票对应的发行人净利润稀释后的市盈率为46.2023年6月13日,3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低于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扣除后静态市盈率60.14倍,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者
发行价格不超过最高报价后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因此,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其他投资者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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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战略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3年6月16日(T-1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伟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8.13元/股票,发行价格不超过最高报价和加权平均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价值较低,因此申万创新投资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得629股份.425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的8000股.06%。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战略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2023年6月27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T+4日前,按原支付路径退还超额支付部分。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有关协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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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依据2023年6月8日(T-7日)发布的《初步询价推广公告》初步战略配售数量为1,56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万股.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29.4255万股,占本次发行的8000股.06%,93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745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四、线下发行
(一)参与者
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认,线下查询有效报价投资者240人,管理配售对象549人,相应有效认购总额7062090万股。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相应的有效认购数量。
(二)线下认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在初步询价期间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线下认购。
1、2023年6月19日参与线下认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T日)9:30-15:00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认购单信息,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信息,其中认购价格为38.13元/股票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认购数量。线下投资者为参与认购的所有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后,应一次性提交。有效报价一旦线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参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的线下认购。配售对象全名、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认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在线下认购阶段,投资者不需要支付认购资金。分配后于2023年6月21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4、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都不得参与在线发行的认购。参与线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在线认购的,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5、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全额认购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线下初步配售
2023年6月8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T-7日)发布的《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于2023年6月21日将线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线下认购的配售对象(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3年6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在经济参考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上发布,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名称、每个线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数量以及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低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纳
1、2023年6月21日(T+2日)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根据发行价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得配股数量2023年6月21日,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将认购资金全额转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
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2、计算应付总金额
每个配售对象应支付总金额=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配售对象将无效配置新股。
(1)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
(3)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让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的301291将导致转账失败。
(4)如果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必须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所有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线下发行银行专户,收取配售对象转移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银行在下列银行系统中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中转移;配售对象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银行不列入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统一转入工商银行线下发行专用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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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查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的专户信息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反馈认购资金到达情况。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达情况。
(6)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其所有初步获得的新股,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线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70份%暂停发行。
4、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分配资金的有效分配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如果初步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最终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将被视为违约,并将于2023年6月27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5、2023年6月27日,初步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金额大于其应支付的总金额的,(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将应退还的资金退还给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有效支付总金额-配售对象应支付总金额。
6、冻结期间线下投资者支付的资金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线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2023年6月21日(T+2日)付款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比例限制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并最终获得线下配售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获得的股份数量,限制比例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限售外,其他配股将在上市第一天进行交易,并开展其他业务。
2023年6月2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线下配售限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线下配售对象发出相应安排通知。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威恒律师事务所将见证本次发行的发行和承销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线下报价、认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线上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提交的配售对象管理的相关账户,监控配售对象参与网上认购的行为。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认购时间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认购新股。发行受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影响的,应当按照认购当天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认购价格和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为38.13元/股票。网上认购投资者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在线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在线和离线回拨前,在线发行的数量为1,873.2000万股。2023年6月1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1,873.作为股票唯一的“卖方”,2000万股“明阳电气”股输入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专用证券账户。
(三)网上认购简称及代码
认购简称“明阳电气”;认购代码为“301291”。
(四)网上投资者认购资格
2023年6月19日(T2023年6月15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前20个交易日(含)T-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日均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除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外,方可参与网上认购。
2023年6月15日,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市值(T-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计算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为准T-以2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市值计算的可认购上限和当前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场价值并参与认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有司法冻结、质押、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持股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认购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的一种方式进行认购。所有参与离线查询、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次参与在线认购。如果投资者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2、每个认购单位有500股,超过500股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为认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无效,自动撤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
3、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市值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认购有效认购,其余认购无效;每只新股发行,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为无效认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发行认购。如果上述账户参与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
5、投资者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认购程序
1、开户登记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立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2023年6月15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上发行(T-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销售A股票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日平均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平均市值持有。具体市值计算标准请参见《在线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19日在线认购(T日前,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认购程序与在二级市场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在认购时间内(2023年6月19日)根据其市值数据(T日)9:15-11:30、13:00-15:00)各证券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认购委托:
(1)投资者面对面委托时,填写认购委托单的内容,将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本账户卡带到申请人开户的证券交易网点,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理检查投资者交付的文件,审核正确后可接受委托。
(二)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者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应当按照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一旦接受投资者的认购委托,不得撤销订单。
(4)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总结和委托,代表其认购新股。
(5)投资者在网上认购时,不需要缴纳认购资金。
(八)确定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方法
1、如果网上有效认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的数量(即回拨后的网上发行量),则无需抽签所有配号均为中标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认购量认购股票;
2、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量大于网上最终发行量(即回拨后的网上发行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将每500股确定为申报号,然后通过抽签确定有效认购中标申报号,每个中标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的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和抽签
如果网上有效认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的数量(即回拨后的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号进行配售。
1、认购配号确认
2023年6月1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认购数据,按每500股配置一个认购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置所有有效认购号,直至最后一次认购,并将配置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6月20日(T+1)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认购人应到原委托认购的交易网点确认认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日报网发布的《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公布了网上发行中签率。
3、彩票抽签,公布中标结果
2023年6月2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主持抽签,确认抽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天将抽签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日报网发布的《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公布了中奖结果。
4、确认购股数量
认购人根据中签号确认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标投资者支付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根据发行价格和中标数量,按照《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2023年6月21日资金账户(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
2023年6月21日(T+2日)日末,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和托管人等。)应仔细核实,并于2023年6月26日(T+3日)15:00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截至2023年6月26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付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的交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认购资金不足部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资金不足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十二)网上发行的结算登记
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单。
(十三)发行地点
各证券交易网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
六、认购不足及弃购股份处理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得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份%当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具体情况见2023年6月27日,网上和线下投资者获得未付款金额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T+4日)发布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暂停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将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线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70份%;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影响发行;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或者异常的,可以责令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暂停或者暂停发行,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并及时宣布暂停发行的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为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得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份%当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2023年6月27日发生余股包销时(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包销资金、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线下发行不向线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转让费和印花税。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东明阳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1号
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0760-28138199
联系人:鲁小平
2、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9号
电话:010-88085885,88085943
传真:010-8808525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明阳电气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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