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财务需求,根据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基金”)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6月19日起,金融基金将代表公司部分基金销售,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挖掘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于基金和业务范围
■
投资者可以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处理规则请遵守金融挖掘基金的有关规定。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杨高南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759 号 18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021-50810673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二、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挖金基金开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认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挖掘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除时间、金额和方式,挖掘基金自动完成投资者指定的基金账户中的扣除和基金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处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仍可进行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
1、适用于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2、定期扣除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挖掘基金就每期固定扣除金额达成一致。每期最低认购金额以代销机构为准,但不低于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挖掘基金定期自动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认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业申请中填写的认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认购股份按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认购申请日(T日)基金股份资产净值计算。定期定额投资认购的确认以各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处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挖掘基金的相关规定。
三、通过挖掘基金开设基金转换业务
1、自2023年6月19日起,公司开设了挖掘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注意公司的相关公告,确认转让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让基金处于可认购状态,并特别注意转让基金是否设置认购限额。
投资者在申请基金转换时,应当按照挖掘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和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和规则,请参考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业务规则。
四、利率优惠及期限
1、自2023年6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挖掘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和固定投资认购业务,享受的认购费率优惠以挖掘基金的安排为准。
2、自2023年6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挖掘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与公司可以参与转换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认购费补充率优惠以挖掘基金的安排为准。
3、基金费率标准见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基金及相关活动的细节:
1、上海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21-50810673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2、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9200-759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xc-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定期定额投资与零存取款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指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和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而简单的投资方式。然而,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避免基金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入,也不能取代储蓄。
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职调查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