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杨优秀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东莞市铭普光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2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0)(下称“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杨优秀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678,138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38.20%),方案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4,224,400股(如此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面对该总数开展适当调整),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
前不久,公司收到杨优秀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目前为止,获知杨优秀老先生上述情况股份减持规划的高管增持时间已过半,杨优秀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减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杨优秀老先生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时间已过半,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实际持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已经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备案300,000股,企业总市值由211,220,000股增加到了211,520,000股。杨优秀老先生其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由38.20%变成38.14%。
2、表中占总市值占比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系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二、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背公司股东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有关服务承诺。
2、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公司股权结构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杨优秀老先生此次高管增持状况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股份方案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杨优秀老先生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工作进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性。
三、备查簿文档:杨优秀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铭普光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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