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北京市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收到北京门头沟区监察委出具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吴佩芳女性本人执行留设。
吴佩芳女士在留设期内临时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依据《公司章程》要求,老总没法履行职责期内由副董杨铠璘女性代为履行企业董事长职责,及其代为履行董事会有关委员会岗位职责。
企业拥有先进的组织结构及规范的社会治理体系,对此相关事宜作出合理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纪律正常的,相关业务有序推进中。企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状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企业发布的内容均在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的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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