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星河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个股持续2个交易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依据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归属于剧烈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注和核实表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董事会对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企业已披露的生产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企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有关于企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企业股票异常波动期内,大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情况。
三、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董事会确定,企业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股东会也并未获知企业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企业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上市企业觉得必需的风险提示
1、经自纠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02),预估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本970万余元-1,450万余元。该年报披露时间信息是企业财务部基本核算结论,实际财务报表以企业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2023本年度年报披露时间不会有应调整状况。
3、公司在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企业股票持续2个交易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归属于剧烈波动的现象。
4、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选中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星河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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