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的日期及时长
(1)现场会议举行的日期及时长: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在下午14:30;
(2)网上投票的日期及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早上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2、举办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办公楼2902会议厅。
3、举办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召集人:南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
5、节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轩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4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56,888,4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804%;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1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1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56,888,3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额3.280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中,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意味着4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数56,888,4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804%;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意味着1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额0.0000%;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41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56,888,379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额3.2804%。
3、董事、监事及印证侓师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1.00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54,718,679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6.1859%;
抵制2,169,80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141%;
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54,718,679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6.1859%;
抵制2,169,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141%;
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表决结果: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法律事务所名字:湖北省华隽法律事务所
印证侓师:顾赟、陈薇旭
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合理合法、合理;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湖北省华隽法律事务所开具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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