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复购计划方案基本概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30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性)大会、2024年2月19日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金额为8,000万余元-10,000万余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8.32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权数量和总股本的占比以复购时限到期或复购执行结束时实际发生为标准。本次回购期限自企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复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0日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22)。
二、截至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执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总数1,677,500股,总股本的0.04%,最大卖价为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2元/股,交易量总额8,621,387.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三、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证监会、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证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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