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下午14:00逐渐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4月23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
2.召开地址:北京丰台云岗西路17号北京市浦金凯航国际酒店一层会议厅
3.召开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大会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形式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法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企业董事长胡梅晓老先生
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意味着总人数21人,意味着合理表决权的股权总数为409,841,768股,占公司总有表决权的股权总量的41.3794%。截止到除权日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996,463,000股,在其中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数量达到6,013,081股,该等购买的股权不享有投票权,故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990,449,919股。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总共5人,意味着合理投票权股权数量达到379,723,39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8.3385%。
参与网上投票股东16人,意味着股权数量达到30,118,37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409%。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董事、公司监事、管理层,直接或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30,126,271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417%。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去现场对大会展开了印证。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409,831,4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5%;抵制10,3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15,9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658%;否决票为10,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42%;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409,820,3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48%;抵制10,3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5%;放弃11,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7%。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04,8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290%;否决票为10,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42%;反对票为1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68%。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允许409,831,4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5%;抵制10,3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15,9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658%;否决票为10,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42%;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409,831,4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75%;抵制10,3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15,9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658%;否决票为10,3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42%;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允许409,828,9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69%;抵制12,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13,4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575%;否决票为12,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425%;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允许409,824,3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58%;抵制17,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42%;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08,8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422%;否决票为1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578%;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409,817,8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42%;抵制12,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31%;放弃11,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7%。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02,3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207%;否决票为12,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425%;反对票为1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36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409,817,868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942%;抵制23,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58%;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状况:允许票为30,102,37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99.9207%;否决票为23,9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793%;反对票为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决议股份的0.0000%。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承载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空航天彩虹无人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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