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发传真方式传出,大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信方式举办,应参加执行董事5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5人。此次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审议并决议了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将杭政储出[2024]26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为项目公司的议案》
打算把企业竞价所获得的杭政储出[2024]26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买受人调整到项目公司杭州滨圣地产有限公司户下,相对应权利义务100%调整到项目公司。
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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