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仑新材”、“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下称“《注册办法》”),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出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上〔2023〕100号)(下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上〔2018〕279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上〔2023〕110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深圳上〔2020〕343号)(下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下称“《承销业务规则》”)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下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自我约束标准等相关资料,及其深圳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君安”、“主承销商”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都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下称“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系统实现,请网下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次发行方法、在网上网下申购及交款、回拨机制、中断发售及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详情如下:
1、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若有)、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外国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资管计划及其它外界投资人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开募集方法成立的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孰低值,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有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2、此次网下发行认购日与网上摇号日同是2024年6月11日(T日),在其中,网下申购时间是在9:30-15:00,网上摇号时间是在9:15-11:30,13:00-15:00。投资人在2024年6月11日(T日)进行线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产。
3、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并符合有关投资人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4年6月3日(T-5日)12:00前注册并递交审查原材料,注册及递交审查资料时可登陆国泰君安发售平台网站(网站地址:https://dzfx.htsec.com/ipoht/index.html#/app/Main)。
4、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采取线下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下转A10版)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