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9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所示: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向在籍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9.10元红股(价税合计)。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396,757,184股为计算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2,210,825股,预估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59,037,186.69元(价税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比例为30.07%。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
如果在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事宜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示序号:2024-012)。
因为公司公开发行“珀莱可转债”自2022年6月14日起逐渐股权转让,造成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企业的总市值已经从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396,757,184股变化为396,757,415股。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公示前一日(即2024年6月18日)至权益分派除权日(即2024年6月24日)期内,“珀莱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因可转债转股产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珀莱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25)。
依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按照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对2023本年度股东分红股票分红总金额开展适当调整,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向在籍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9.10元红股(价税合计)。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396,757,41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2,210,825股之后的总股本为394,546,590股,为此为基准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9,037,396.90元(价税合计)。这次变化后,2023本年度企业股票分红金额占公司总2023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比例为30.07%。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05 股票简称:泊莱雅 公示序号:2024-029
债卷编码:113634 债卷通称:珀莱可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91元(价税合计)
● 有关时间
● 多元化分红送转: 是
一、 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时间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5月9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原则
1. 派发本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配目标:
截止到除权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企业存放在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不参加此次股东分红。
3. 多元化分红送转计划方案:
(1)此次多元化分红送转计划方案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的总市值396,757,41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2,210,825股之后的总股本394,546,590股为基准,向领导公司股东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59,037,396.90元(价税合计)。
(2)此次多元化年底分红除权除息计算根据
结合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五号 权益分派》等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换算除权除息新房开盘指导价:
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红股)/(1+流通股变动比例)
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申请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开展红股分派,无派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产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因为公司本次年底分红为多元化年底分红,以上计算方法中红股指依据总市值摊低调整计算出来的每一股红股,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股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总市值≈(394,546,590×0.91元/股)÷396,757,415≈0.9049元/股
综上所述,企业除权除息(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每一股红股=(前收盘价-0.9049)元/股
三、 有关时间
四、 分派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
(1)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清算系统向除权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 自己派发目标
企业无限售标准流通股股东侯军呈、方玉友的红股由公司直接派发。
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B882678426)的股权不参加股东分红。
3. 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本人从发行和转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企业股票,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91元;对个人持股1年之内(含1年)的,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91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企业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后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六个月)的,其股息红利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比例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个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819元。
(3)针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股东,依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819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收益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根据港股通项目投资我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的相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819元。
(5)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公司没有代收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税对其自主交纳,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91元。
五、 相关资询方法
关于企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事宜,请按照以下联系电话资询。
联络单位: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7352850
六、 相关价格和占比调整情况
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债卷通称:珀莱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34)的转股价格将作适当调整,“珀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98.25元/股调整至97.35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5日起效。实际调价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8)。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05 股票简称:泊莱雅 公示序号:2024-028
债卷编码:113634 债卷通称:珀莱可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调节
可转债转股价钱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证劵停复牌状况:可用
因执行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的有关证劵停复牌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98.25元/股
● 调整转股价格:97.35元/股
● 珀莱转债转股调价起始日期:2024年6月25日
● 珀莱可转债自2024年6月18日终止股权转让,2024年6月25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408号)审批,并且经过上海交易所允许,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1年12月8日向社会公布发售可转债共7,517,130张,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75,171.30万余元。并且于2022年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珀莱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34”。珀莱可转债的存续期时间是在2021年12月8日至2027年12月7日。股权转让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5.98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1、依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及其中国证监会有关可转债发售的相关规定,珀莱可转债在发行后,当公司产生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及其派发现金股利分配等情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分配: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高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派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一股配送的股利,P1为调整高效的转股价。
2、公司在2024年5月9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向在籍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9.10元红股(价税合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此次权益分派执行的实际情况详细企业同一天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29)。
综上所述,珀莱转债转股市场价格作出调整,本次调整合乎《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此次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
此次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P1=P0-D。
在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8.25元/股),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因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归属于多元化年底分红情况,每一股配送股利D为根据总市值摊低调整计算出来的每一股股利,即0.9049元/股,实际测算根据详细企业同一天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029)。测算调整转股价P1=97.35元/股。
依据上述要求,珀莱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98.25元/股调整至97.35元/股,变更后的价钱于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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