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严海雁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甘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持有公司5,613,42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6.02%)股东严海雁老先生(新任企业副董、执行董事)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932,158股(含)(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1.00%)。在其中,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名称:严海雁
(二)持仓状况:截止到本公告日,严海雁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3,42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6.02%。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具体内容
1.此次拟减持的主要原因:本人融资需求。
2.拟减持股权由来:我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权。
3.拟减持股权数量及占比:不得超过932,158股(含)(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1.00%);如果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如果以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若企业在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产生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变化事宜,也可以根据上述情况变化对于该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4.高管增持期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始行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始行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后六个月内(高管增持期内如遇到交易股票的潜伏期限定,应停止减持股份)。
5.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明确,且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企业股票在这段时间因产生发放股利、派股、传送总股本、配资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市场价格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6.高管增持方法:大宗交易规则或集中竞价方式。
(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执行状况
自然人股东严海雁老师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本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以上服务承诺已经在2021年7月31日执行结束,该服务承诺执行期内,没有出现不信守诺言的现象。
2.出任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之而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3. 个股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始行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市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拥有本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在延期的锁住期限内,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其持有的我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本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若企业股票在这段时间因产生发放股利、派股、传送总股本、配资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以上市场价格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4.股份锁定期满时,则在拥有外国投资者5%之上股权期内,其拟减持股份的,将用心遵循证监会、证交所有关拥有上市企业5%之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份减持方案,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才可高管增持。
5.严海雁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开发行的股权,主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
6.严海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部门对股份减持实际操作另有要求,允许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部门的管控建议开展适当调整。若无法执行以上服务承诺,严海雁自行承当因而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依据。此次股份锁定期满时,严海雁将严格执行所作出的高管增持意愿服务承诺。
目前为止,严海雁老先生认真履行了以上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背以上约定的个人行为,此次拟减持事宜亦未违背以上服务承诺。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在高管增持期内,严海雁老先生将依据市场状况、股票价格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性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减持计划存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的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
(二)自然人股东严海雁老先生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其延续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企业将催促严海雁老先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高管增持,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簿文档
1.股份减持方案通知函。
甘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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