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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略配售部分,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投资配股的限售期为24个月。富城海富通安凯威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0、本次发行认购,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或网上发行一种认购方式。所有参与初步询价配售的对象,无论报价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投资者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得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12、投资者一定要注意投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会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有效认购数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其承诺跟进投资的;
(五)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六)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33)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或者异常的,可以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者暂停发行,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发行的原因,并恢复发行安排。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督要求后,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13、在线和离线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整体认购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并调整在线和离线发行的数量。具体回拨机制和回拨后各类投资者的股份分配见发行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14、2023年6月15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5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期承诺和限期安排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制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发行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的、虚假的。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5日(T-6日,发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仔细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并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不保证所有投资风险的披露,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合理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发行认购。
发行人:广州安凯微电子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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