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优彩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转股价格:7.35元/股
转股开始时间:2023年6月20日
2028年12月13日转股截止日期
股份转股份来源:新股
1.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2日批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60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0万元、830元、915.1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9元、169元、084.90元。2022年1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9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4 文章同意,公司 60,000.00 2023年1月9日,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优彩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2707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2022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从6月2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年12月13日)停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长至后续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计息支付额外利息)。
二、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有关规定
(一)发行数量:600.00万张;
(二)发行规模:600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元/张;
(四)债券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到期赎回价为115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12月14日至2028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长至后续第一个交易日;延期期间不计息);
(6)转换期: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后续第一个交易日;延期期间不计息);
(7)转股价格:7.35元/股;
(八)股份转让来源:新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其账户中的“彩票可转换债券”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并具体转换 股票经营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张 100 人民币,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间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法如下:Q=V/P,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票面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的有效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整数股。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相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申报优先于转换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可转换债券金额大于实际可转换债券金额的,按实际金额转换,取消剩余申请。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2023年6月20日至2028年12月13日),但以下时间除外:
1、根据《优彩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停止转股;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
(3)冻结和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转让申请有效后,将减少(冻结、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债券余额,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相应股份,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新股的上市交易及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购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在当日申请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新股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的,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计算的开始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第一天。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第一天起每年发行一年。如果当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期至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每两个相邻的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
③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年度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前(包括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计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计算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应付税款由持有人承担。
四、确定和调整转股价格
(一)确定初始转股价格的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换价格为7.3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如因除权和除息引起的股价调整发生在20个交易日内,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
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平均价格=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公司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平均价格=公司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公司当日股票交易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彩转债”转股价格未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利、股本转换、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发行股票股息或增加股本率,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次调整转让价格,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让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让期(如有必要);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转股登记日前,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改变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让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
(三)股价下跌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价的85%。
上述计划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实施。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平均股票交易价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向下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并公布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股权转让期。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所有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换期内,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公司有权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 =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的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利息计算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公司。
如果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股息、股本转换、新股(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所增加的股本)、调整后的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的,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股价下跌修正,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必须从股价调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按照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第一次满足回售条件后未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在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如果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发生重大变化,变更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本公司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而增加的股份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所有在股利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股东(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相同的权益。
七、其他事项
如果投资者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优彩转债”的信息,请参考公司2022年12月12日在巨潮信息网的信息(http://www.cninfo.com.cn)优彩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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