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号:临2023-026
无锡商业大厦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合伙股份及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2年2月22日、3月10日,无锡商业大厦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分别召开“2022年第一临时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认购合伙股份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认购上海吉道航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道航”)6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并于2022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及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2-025),2023年2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及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02),披露了公司第二阶段首次认购等相关确认事项。2023年3月14日发布《关于认购合伙股份及相关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3-004),披露公司第二阶段第二次认购等相关确认事项。
一、后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认购协议的安排,“大东方”自签订生效协议之日起两年内(即2024年3月31日前)分阶段完成认购。按照分步认购计划,2022年第一阶段完成认购2万元,2023年开始认购第二阶段。截至2023年6月中旬,大东方根据认购协议的具体安排,完成了“吉道航”有限公司第二阶段第三、第四笔5000万元合伙份额的认购。
二、已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已完成“吉道航”有限公司合伙份额4000万元的认购,认购份额进度为66.6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这次作为有限合伙人(LP)基于扩大新能源汽车等未来绿色消费领域的发展机遇,寻找相关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和投资价值的机遇,借助专业团队的运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介入相关行业项目的投资,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或培育成本,探索新领域、新业务、新增长点,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满足公司长期战略的需要,参与培育,获得行业未来价值投资机会。
本次认购仍属于金融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到目前为止,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前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