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2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的1225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05元/股,占回购注销前武汉凡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83、443、306股0.02%。;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538、500股调整为1.416、000股,涉及的激励对象从114股调整为107股,公司股份总数从683、443、306股调整为683、320、806股。
2、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申请》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提出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2、2021 年4月27日至2021年5 10月10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布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验证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议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议案。
4、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授予118名激励对象3.162.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5元/股。
6、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布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法律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2-028)。
9、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注销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11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162、000股调整为3、077、000股。
10、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限售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验证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布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法律意见。
11、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终止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本次终止限售的激励对象有114人,终止限售的限售股数量为 1、538、500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数为1、538、500股。
12、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布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发布了法律意见。
1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18)。
二、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如上所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见2023年3月31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 2023-009)。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注销回购的原因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12.2.根据第三条的规定,上述人员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回购取消上述7个激励对象,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名单及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22500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538500股的7.96%,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票总数的683、443、306股的0.02%。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8、500股调整为1、416、000股,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4股调整为107股。回购注销名单及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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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8.10条的规定,取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05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741、125元。
(二)验资及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7个激励对象支付741、125元的回购价格。新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3WHAA2B019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1225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从683、443、306股减少至683、320、80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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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上表总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上的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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