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井松智能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3-02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安徽安源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投资”)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191、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19%。上述股份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制销售和上市流通于2023年6月6日终止。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经营需要,安源投资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1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如果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股息、红股、股本转换、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安源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是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董监高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不得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规则》;(3)违反上述承诺的,公司/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合伙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公司/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上市时无利可图的公司,计划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首发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为了满足经营需要,减持计划是一种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相关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安源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减持,公司及其股东安源投资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