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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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总经理张汉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包括夏辉董事、袁宏女士董事、谭军董事、兰英杰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邓春池先生);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长洪芳女士、监事秦友华女士通过沟通出席会议);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刚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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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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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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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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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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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全资子公司租赁房地产及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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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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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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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一至七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同意并通过;
2、法案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公司依顿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凯、汪九涛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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