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股指期货通称:宏川JLC4;股指期货编码:037242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合乎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总共152人,可行权的股指期货数量达到239.6625万分,行权价格为20.52元/份(调整,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将调整至20.22元/份)。
3、此次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目前为止,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期满,此次可行权期为第一个可行权期。
4、依据业务查询状况,此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具体行权期为2023年6月14日起止2024年4月24日止。
5、此次可行权个股期权若所有行权,公司股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东莞宏川智慧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22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企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形式为独立行权,截止本公告日,此次独立行权事宜已获得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并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独立行权有关备案申报工作。自2023年6月14日起,企业激励对象还可以在具体可行权时间段内可行权日根据筹办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系统开展独立行权。此次行权计划方案如下所示:
一、此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制定和准许状况
1、公司在2022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提案,确定授于153名激励对象总计1,000.00万分个股期权。董事会在讨论有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要求回避表决,独董对此次激励计划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授于个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
2、企业对此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一切个人和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公司在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且于2022年4月9日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在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被授权明确此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了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日是2022年4月25日。董事会在讨论有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要求回避表决,独董对授于相关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授于个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
5、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深圳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标准实现了本激励计划个股期权的授于登记工作,并且于2022年6月6日公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在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82元/份调整至20.52元/份。独董对此次调节行权价格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7、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2元/份调整至20.22元/份;与此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企业获授个股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经决议决定将这部分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1.000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评本年度2022年度营收增长率指标值完成率为99.43%,达到一部分行权条件,15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相对应的行权指数没有达到100%,经决议决定将这部分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合计10.0875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与此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于权利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达到,做到考核标准的15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总数总共239.6625万分。独董对此次股权激励方案有关情况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二、有关此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表明
1、第一个等待期已期满
依据此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激励对象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个股期权受权之日起12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个股期权受权之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可以申请行权所获得的总数的25%。
本激励计划的受权日是2022年4月25日,授予个股期权备案进行日是2022年6月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个股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期满。
2、达到行权状况的表明
(1)企业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达到行权条件:
①近期一个财务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是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近期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上市以来近期36个月发生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开展股东分红的情况;
④有关法律法规不可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
⑤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2)企业激励对象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达到行权条件:
①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②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③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④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⑤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企业方面绩效考评标准合格,达到行权条件:
企业授于权利的绩效考评总体目标见下表所显示:
注:以上列出主营业务收入为:1、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经审计数据;2、包含宏川智慧以及下级子公司的港口储存罐收益、化工厂库房收益、物流链服务项目净利润、智慧客服收入和货物监管费、代理进出口等费用其他收益。
企业授于利益第一个行权期相匹配考评本年度为2022年,按上述主营业务收入的计算口径测算,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2022年营收增长率为49.72%,2022本年度营收增长率指标值完成率为99.43%,企业方面绩效考评结论达到一部分行权条件。
(4)做到激励对象方面考核标准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评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评价机制执行。激励对象本人考核制度结论分成“优质”、“优良”、“达标”、“待改进”、“不过关”五个级别,分别代表行权指数区段见下表所显示:
在业绩目标实现前提下,激励对象本人历期具体行权总数=历期可行权信用额度×各考评本年度营收增长率指标值完成率×本人行权指数。
经董事会薪资和考核委各考评本年度店员会考评评定:此次申请办理行权的激励对象中,14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评为优质,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评为优良,可根据其行权指数行权。
总的来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于权利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达到,合乎行权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三、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内容和已公布的激励计划有所差异的解释
1、权益分派对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节状况的表明
企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除权日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3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在2022年6月27日执行结束。
公司在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82元/份调整至20.52元/份。
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除权日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3元(价税合计),不派股、不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仍待后面执行。
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2元/份调整至20.22元/份。
2、个股期权销户状况的表明
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企业获授个股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经决议决定将这部分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1.0000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评本年度2022年度营收增长率指标值完成率为99.43%,达到一部分行权条件,15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相对应的行权指数没有达到100%,经决议决定将这部分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合计10.0875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
公司已经统一申请办理进行以上个股期权的注销登记,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日公布的《有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部分个股期权销户进行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052)。
四、此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分配
1、股指期货编码及通称
股指期货通称:宏川JLC4;股指期货编码:037242
2、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我们公司rmbA股普通股票
3、行权总数:239.6625万分,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个股期权总数如下所示:
企业:万分
注:表格中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中间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4、行权价格:20.52元/股(调整,待2022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将调整至20.22元/股)
5、行权时限:依据业务查询状况,此次个股期权具体可行权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4年4月24日。
6、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应为交易时间,不得在以下期内内行人权: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前30日内,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30日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10日内;
(3)自可能会对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时或是进到决策制定之日到依规公布之时;
(4)证监会及证交所所规定的期内。
激励对象务必内行权时限内行人权结束,行权时限完成后,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不得行权。
五、此次行权对企业的危害
1、对公司组织结构及企业上市条件产生的影响
若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个股期权所有行权,企业总市值将会增加239.6625亿港元,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股
注:“此次变化前”公司股权结构状况为2023年6月1日数据信息,“这次变化后”公司股权结构状况以2023年6月1日数据为基本测算,最后的股权变化情况以美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数据信息为标准。
此次行权对公司组织结构不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不容易产生变化。此次行权结束后,公司组织结构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2、对企业当初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此次行权有关个股期权花费将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等待期限内摊销费,并记入期间费用,有所增加资本公积金。依据期权激励计划,假定今天可行权的个股期权239.6625万分所有行权,对企业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回报率影响小,实际危害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数据信息为标准。
3、挑选独立行权方式对个股期权估值模型产生的影响
企业在授予日选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明确个股期权在授予日的投资性房地产,依据个股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于今后,不用对个股期权进行公司估值,即行权方式的挑选也不会对个股期权产品定价产生影响。个股期权挑选独立行权方式也不会对个股期权产品定价及财务核算导致本质危害。
六、行权专用账户资产管理和应用计划及个税交纳分配
此次行权所募投将存放于行权专用账户,用以填补企业流动资金。此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个税资产由激励对象自己承担,企业所得税的交纳方法为行权时由企业代收代缴。
七、其他一些表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性声明中公布企业股权激励对象转变、个股期权关键主要参数调节状况、激励对象独立行权情况及公司股权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
2、企业独立行权筹办证券公司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办证券公司已经在业务流程保证书中服务承诺其向领导和激励对象所提供的独立行权业务管理系统符合实际独立行权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合规规定。
3、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含有董事、高管人员,参加行权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已出示书面承诺自期权行权的时候起六个月内不售出持有所有股权(含行权所得的股权和其它股权),防止出现短线炒股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宏川智慧货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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