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股东无锡市自主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市创业投资”)拥有无锡市力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权6,627,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无锡市创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010,781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3%。在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1,336,927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1%,且持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高管增持总数不得超过2,673,854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2%,且持续90个自然日内根据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以往12个月内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1、之上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以后的3个月中进行,即集中竞价方式的高管增持时间是在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2日,且随意持续90日内高管增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
2、之上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以后的3个月中进行,即大宗交易方式的高管增持时间是在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9月12日,且随意持续90日内高管增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二)公司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无锡市自主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该等股权。
2、本企业持外国投资者股份在锁住期满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程序流程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有关股份减持及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对减持股份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变化时,按相关规定实行。
3、本公司高管增持本企业持外国投资者股权前,需提前五个买卖日向外国投资者递交高管增持缘故、高管增持总数、将来减持计划、高管增持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影响表明,提前三个买卖日通告外国投资者并予以公告,并依据上海交易所规则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外国投资者股权小于5%时以外。
4、如本公司提出以上服务承诺所根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上海交易所要求产生改动,或是施行一个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上海交易所所规定的,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要求实行。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会计需求及分配实际需求的高管增持,高管增持时间段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各项要素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均存在一定的可变性,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整治、持续运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力芯微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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