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愿意酒业 公告编号:2023-021
愿酒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1.50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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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2022年舍得酒业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333、195、979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499、793、968.5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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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现金红利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有限销售条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的规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发放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 发现金红利 1.50元。当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其持股期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移 国家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收负担为: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收负担为20%,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1.20元;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收负担为10%,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为1.35元;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1.50元。持股期限是指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转让交付股票之日前一天的持有时间。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1.35元;有关股东认为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持有公司股份,其现金红利由公司以股份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分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发现金红利为1.35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扣缴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缴纳 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每股1.50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股权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愿酒业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25-6618269
特此公告。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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