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日,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和通讯通知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包括金金女士、陈文晓先生、姜燕先生、董舟江先生、王李女士共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召开并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号:2023-013)。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文件。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华伟将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发起人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及其授权指定人员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
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文件。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总经理工作细则》披露。
5、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披露。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披露。
7、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披露。
8、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披露。
9、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0、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日,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女士召开并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号:2023-013)。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不违反募集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相应资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3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567.44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7.44万元。
三、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的目的和具体操作流程
“新增年产8000万个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部分资金已签订合同,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为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含子公司)计划开立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应款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必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投资项目资金,每月编制汇总明细表,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3、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的,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形式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相应资金后,及时通知发起人邮件或书面形式;
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中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集项目的相关设备和项目;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其利息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6、取消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前,存在本息余额的,应当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7、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代表监督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情况。发起人和发起人代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书面询问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监督、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应配合发起人调查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相关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款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损害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募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方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决策和审查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所需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项目资金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伟科技”)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华伟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伟”)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批准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3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万元,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会计师报[2023]ZF1087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威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河南华纬弹簧有限公司是河南华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威弹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威”)实施的“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生产线项目”,为满足募集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确保募集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计划利用剩余募集资金13968.55万元向河南华威提供无息贷款,实施“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生产线项目”。根据募集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将在贷款金额内一次或分期向河南华威提供贷款,贷款期限自实际贷款发生之日起一年。河南华纬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提交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贷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
四、本次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项目的建设需要,向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威提供部分募集资金贷款,有利于保证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供的贷款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贷款期间有权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财务风险可控。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不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变相变更或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筹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3、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是基于相关募集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有利于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或损害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
4、保荐机构核实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管理使用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发生冲突,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损害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起人对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伟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实施募集项目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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