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26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09、627、512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61、444、126.8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丰华、宁波丰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OUISA W FENG、JAMIN JM FENG。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15元;个人持股1年内(含1年),公司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15元。个人转让股份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分配给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分配给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支付。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
(2)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每股发现金红利0.135元。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现金股息为税后每股0.135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4)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的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分配,并根据《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有关规定,按10%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13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权益分配方案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2899078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 公告“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大丰转债”前转股价格:16.10元
● 调整后的“大丰转债”转股价格:15.94元
● 2023年6月15日,“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大丰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3530”)。大丰可转换债券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初始转换价格为16.88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详细信息(www.sse.com.cn)《大丰实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
2019年6月14日,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大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19年6月14日起由 16.88元/股调整为16.76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19-043)。
2020年6月12日,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大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0年6月12日起由 16.76元/股调整为16.64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0-030)。
2021年6月10日,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大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起由 16.64元/股调整为16.49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35)。
2021年12月1日,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2021年12月1日起,大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16.49元/股调整为16.30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上述《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1-062)。
2022年6月15日,公司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大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从16.30元/股调整为16.10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权益分配引起的“大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22-033)。
1.股价调整依据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丰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票股利、转换股本、新股或配股、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债券发行增加的股本)时,转换价格会相应调整。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授予19名激励对象64.9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39元/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9、086、312股增加至409、735、512股。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2月7日发布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总额为108000股,回购价格为5.75元/股。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实际回购注销为108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9股、735股、512股改为409股、627股、512股。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11月17日、2023年4月12日发布。(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三)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票分配现金股息1.5元(税前),不增加股本,不发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处于转换期,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确定,按上述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税前)金额不变。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详见《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38)。
综上所述,大丰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具体转换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股本率或股本率,k为新股或配股率,a为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具体调整过程按各事项发生的时间顺序计算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根据上述协议,根据上述新股或配股的调整公式,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引起的新股发行率k1和新股发行价格a1计算如下:
k1=649、200/409、086、312=0.16%(以新股登记前的409、086、312股为计算依据)
A1=5.39元/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上述协议,根据上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K2和A2的变化计算如下:
k2=-108、000/409、735、512=-0.03%(以调整前的409、735、512股为计算依据)
A2=5.75元/股
(三)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根据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公式调整股权分配事项,D的变化计算如下:
D=0.15元/股
P1=(P0-D+A1×k1+A2×(1+k1+k2)=15.94元/股
综上所述,“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6.10元/股调整为15.94元/股,自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起生效。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大丰转债停止转股,2023年6月15日(除息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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