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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应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巨潮信息网同日发布的报价(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48、576.55万元,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相应募集资金总额为99009.90万元,低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请注意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机构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上市后可能有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根据发行价格24.66元/股和4.015.00万股的新股数量计算,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9009.90万元。扣除预计约9801.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08.04万元。如果尾数有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本次发行存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利润水平和股东长期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网上发行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0、本次发行认购,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网上发行。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只能使用市值证券账户参与网上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认购有效认购,其余认购无效。发行每只新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如果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
11、在线和离线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12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具体回拨机制见发行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12、2023年6月14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全额支付。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日全部配置新股将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4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1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14、线下投资者应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金额,不得超过资产规模认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5、本次发行结束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未经批准的,发行股份不得上市,发行人将按发行价格和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关限售承诺和限售期安排,请参阅《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上述限售安排是有关股东根据发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都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声明都是虚假的、虚假的。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18、投资者一定要注意投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会协商采取暂停发行措施:
(1)线下认购总量小于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五)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涉嫌违法或者异常的,可以责令发行人、承销商暂停或者暂停发行,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6月1日(T-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 址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中国证券网,网站 www.cnstock.com;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不保证所有投资风险的披露,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和风险,合理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决定是否参与发行认购。
发行人:致欧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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