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6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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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原则上不少于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基金第一个开放日,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日)3个月,除第一个开放日外,基金其他开放日为前一个开放日(包括日)3个月后,如果该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没有相应日期,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3日,本次是本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3日,这是该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从2023年6月14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认购时除外)。对于具体的处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和业务安排,投资者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如有认购记录,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的限制,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3.2申购费率
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股说明书等日常认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相关公告。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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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投资者有多次认购(包括定期定额认购),适用费率将单独计算。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投资者可以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股份。基金按股份赎回,申请赎回股份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次赎回的基金股份不得少于一份。基金股东赎回或赎回后,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股份余额不足一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赎回持有人在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股份。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认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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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费后的余额属于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手续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资产;持续持有期大于7天(含)小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无。
5日常业务转换
5.1转换费率
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转换费用,详见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招股说明书、销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让给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由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用差额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组成。具体收取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费用差额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中赎回费的比例与基金赎回业务一致。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让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认购费补差
(1)转出基金赎回费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率
(2)认购费用补差计算方法:
1)转入基金的认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补差 =转基金认购费-转基金认购费
转出基金认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认购费率÷(1+转出基金认购费率)
转入基金认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认购费率÷(1+转入基金认购费率)
2)转出基金的认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
认购费用补差 =0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转入基金单位股份净值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1)开启转换和转换业务的时间
自公告开放之日起,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将同时开设基金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份额为1份。
2)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处理的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3日接受。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公司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设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公告为准。
公司基金的最低定期定额认购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相关情况,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设定基金定期定额认购金额的下限。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认购业务时,应当遵守相应销售机构的规定。定期定额认购通过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金额为1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刘恋
7.1.两家场外非直销机构
工业银行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有限公司易管家平台、光大银行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经理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销售机构、基金经理网站等媒体公布基金股净值,请注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出售,个人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2、本公告仅解释了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认购和赎回业务的相关事项。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98-888或010-66562)查询相关事宜。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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