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田涛先生持有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13、403、6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44%,在IPO前获得股份,自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田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15、60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95、2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连续90天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20、3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连续90天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如果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如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发行新股等,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田涛先生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通知书》,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自上市以来,大股东没有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是指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现金红利、股票、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注2: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3: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之前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根据《山石网科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田涛先生对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得回购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我/我的企业/我的公司承诺,如果我/我/我的企业/我的公司持有的山石网科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这些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山石网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持有的山石网科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山石网科因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自有关决定之日起至终止或恢复上市前,本人/企业/公司承诺不减持股份:1)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因涉嫌欺诈发行或涉嫌非法披露或重要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非法退市。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同时,股东田涛先生对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山石网科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结合山石网科稳定股价、开展经营和资本运营的需要,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是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因山石网科上市后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份低于5%的除外。
5、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上市时无利可图的公司,计划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是 √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首发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田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监管要求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7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Dongping(以下简称“公司”) Luo(罗东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5、3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8%,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自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山石网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3)Dongping Luo(罗东平)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8%。
最近,该公司收到了Dongping Luo截至2023年6月8日,罗东平发布的《关于减持结果和结束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Dongping Luo(罗东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95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况: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结合自身的资金需求,Dongping Luo(罗东平)决定提前终止减持。
特此公告。
山石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苏州工业园区元和重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和重元”)持有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网科”或“公司”)11047、48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元和重元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9、1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连续90天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连续90天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如果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如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发行新股等,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元和重元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通知书》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在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是指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现金红利、股票、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注2: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1月3日,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3: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之前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根据《山石网科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东元和重元对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也不得回购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山石网科股份。
2、我/我的企业/我的公司承诺,如果我/我/我的企业/我的公司持有的山石网科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这些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山石网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持有的山石网科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是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山石网科因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自有关决定之日起至终止或恢复上市前,本人/企业/公司承诺不减持股份:1)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因涉嫌欺诈发行或涉嫌非法披露或重要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非法退市。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一定时间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同时,股东元和重元对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山石网科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结合山石网科稳定股价、开展经营和资本运营的需要,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是指山石网科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因山石网科上市后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减持山石网科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山石网科股份低于5%的除外。
5、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上市时无利可图的公司,计划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是 √否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发行前减持股份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首发前减持股份?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元和重元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监管要求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石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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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及协议转让完成转让登记
公告及公司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2月22日,山石网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05),Alpha股东 Achieve High Tech Limited(即超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ha Achieve)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232、0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04、5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21、627、4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0%。
2023年2月26日,股东Alpha Achieve与神州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云科”)签订了《山石网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Alpha Achieve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21、537、000股股份转让给神州云科,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截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80、228、872股),转让价格为20.78元/股(以下简称“股权变更”或“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见2023年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及签署情况〈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007)、《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简单报告》(Alpha Achieve)》、《山石网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详细权益变更报告(神州云科)》等公告文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收到Alpha Achieve通知,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书》,该协议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转让登记手续,Alpha Achieve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537、000股转让给神州云科,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发生变化:
■
注:上表持股比例按截至2023年6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180、228、872股计算。
三、变更第一大股东
协议转让完成后,神州云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5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Alpha Achieve直接持有8、98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该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是Alpha Achieve改为神州云科。
四、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2023年6月8日,股东Alpha 协议转让部分已在Achieve股份减持计划中完成,尚未进行集中竞价减持交易。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引进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最大股东,有助于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
2、协议转让不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无Alpha Achieve因本协议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
3、根据Alpha Achieve出具的减持计划,除协议转让外,股东Alpha Achieve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4、576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石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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