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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具体内容为:此次股东分红以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股权数)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价税合计),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企业通过复购专户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不具有参加此次股东分红的权力。剩下盈余公积转到下一年度。
2、如果在分配原则公布日起至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企业产生新增加股权发售、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宜造成具有盈利支配权的总股本变化很大,企业将维持每一股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适当调整股票分红总金额。自此次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以及调节标准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72,996,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8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4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15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1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1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份的股利分配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3、若投资人在除权除息日办了转托管,其股利分配在原有代管证劵公司处领到。
六、调节主要参数
1、最少高管增持调价
企业有关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服务承诺,在锁住期满三年内依规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因企业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的,将依据证交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
企业股票最初发行价为38元,由于权益分派、股权激励计划等事宜已开启过三次调节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价钱:
2020年5月21日,2019年权益分派后,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调价为18.6元;
2021年5月11日,因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提升32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调价为18.57元;
2021年5月25日,2020年权益分派后,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调价为18.07元;
2022年6月13日,2021年权益分派后,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调价为17.97元;
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约定的最少高管增持市场价格调整至17.77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调价
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企业将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调整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42.12-0.10-0.20)=41.82元/份。
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企业将依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个股期权(含预埋一部分)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调整个股期权(含预埋一部分)的行权价格=(21.35-0.10-0.20)=21.05元/份。
3、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调节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企业将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7.91-0.10-0.20)= 27.61元/股。
以上价钱的变化事项,企业后期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程序并立即公布。
七、咨询方式
咨询管理公司: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南山区学府大路南山智园B1栋23层
资询手机联系人:董事长助理孙英
热线电话:0755-33605007
传真电话:0755-86968976
八、备查簿文档
1、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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