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决议流程和复购调研方案
企业分别在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7日举行的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用以为股权激励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20,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54.31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见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2023年6月22日公布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69;2023年7月8日公布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79)。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7月31日,企业还没根据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计划方案,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璞泰来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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