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通信方式举办。会议由董事长付绍兰女性集结并组织,大会应参加决议执行董事12人,具体参加决议执行董事12人。会议程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形成如下所示决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与会董事通过用心探讨,审议了下列提案:
1、《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议案》
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实际参加股东分红的股权数量730,677,351股为基准,按每10股派0.802151元(价税合计)向公司股东分派,共派发现金58,611,356.78元,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2022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总市值(含回购股份)换算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9995元(价税合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分红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允许此次调价,详情如下:
(1)初次授于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734元/份调整至21.65元/份,预埋授于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474元/份调整至38.39元/份。
(2)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0.804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调整至10.72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9.214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调整至19.13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在出现《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一、企业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三)”所规定的情况承担个人责任的及其“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一)”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0.804元/股调整至10.72元/股,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9.214元/股调整至19.13元/股。
主要内容详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公告》,于同一天发表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联董事袁华刚老先生、黄灵谋老先生、张华纲老先生、罗军老先生回避表决。
决议结论: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本提案决议结果显示根据。
2、《关于调整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3412号)的审批,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市派斯菲科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派斯菲科”)单采血浆站新创建及迁建项目方案拟采用募资25,000.00万余元。
经公司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依据派斯菲科实体经营必须及未来发展计划,融合行业管理标准及发展趋势,及其原料涨价等多种因素,为推进单采血浆站基本建设,快速升级原料血浆收集水平,决议决定把单采血浆站新创建及迁建项目应用募资额度由25,000.00万余元调增加到40,500.00万余元。
现依据派斯菲科具体基本建设必须,因建筑项目资金预算机器设备费用预算提升,拟向单采血浆站新创建及迁建项目总投资额由40,500.00万余元调增加到46,500.00万余元,提升投资额6,000.00万余元,提升投资额由派斯菲科以自筹资金开支,单采血浆站新创建及迁建项目应用募资额度40,500.00万余元保持一致,截至2023年7月27日实际应用募资36,844.48万余元。按各单采血浆站具体建设进度,各单采血浆站实际应用投资额相互之间可作出调整,总投资额将保持在费用预算46,500.00万余元,新创建及搬迁共11个单采血浆站预估2023年底前进行基本建设。
决议结论:12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本提案决议结果显示根据。
三、备查簿文档
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微生物 公示序号:2023-074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
(临时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1日以通信方式举办。会议由企业监事长周冠鑫老先生集结并组织,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5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5人。 会议程序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形成如下所示决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参会公司监事通过用心探讨,审议了下列提案:
1、《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分红的执行情况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股指期货及预埋期权的行权价格、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本提案决议结果显示根据。
2、《关于调整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此次调节哈尔滨市派斯菲科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派斯菲科”)单采血浆站新创建及迁建项目投资额事宜,合乎派斯菲科具体建设与业务发展必须,血液网络资源对血制品公司发展壮大具备至关重要的作用,加速单采血浆站项目建设进度,扩张原料血浆供货经营规模,有助于提升企业产品产量经营规模,提高企业销售市场市场竞争力。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本提案决议结果显示根据。
三、备查簿文档
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临时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微生物 公示序号:2023-07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0年个股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计划有关调价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派林微生物”)于2023年8月1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临时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制定和准许状况
(一)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 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方案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利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利益并登记授于利益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四) 2020年5月19日,企业各自召开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第一次授于日是2020年5月19日,并同意向合乎授于要求的41名激励对象各自授于181.5万分个股期权及181.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日和激励对象名册发布了核查建议。
(五) 2021年4月27日,企业各自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五大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激励对象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确立的授予日符合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预埋授予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
(六) 2021年5月31日,企业各自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六大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以上提案的决策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程序合法、决定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七)2022年7月1日,企业各自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以上提案的决策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程序合法、决定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八)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以上提案的决策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程序合法、决定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二、此次调节状况
(一)调节理由
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实际参加股东分红的股权数量730,677,351股为基准,按每10股派0.802151元(价税合计)向公司股东分派,共派发现金58,611,356.78元,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2022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总市值(含回购股份)换算的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99995元(价税合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二)调节实际情况
依据上述利益分派开展的状况,此次调节详情如下:
(1)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于之日起,如在激励对象行权前企业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资、缩股或分红派息等事宜,解决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一定的调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变化步骤如下:
P=P0÷(1+n)
分红派息的变化步骤如下:
P=P0-V
在其中:P0为调节前行权价格;n为每一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为变更后的行权价格。
(2)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企业按相关激励计划要求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再加上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但发生以下情形的,回购价格为授于价钱:
①对企业产生本激励计划‘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一、企业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三) ’所规定的情况承担个人责任的;
②激励对象产生本激励计划‘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一)’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若员工持股计划在赋予后,企业产生派股、送红股、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宜,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开展适当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份登记后,若企业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或缩股等事宜,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节”。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变化步骤如下:
P=P0÷(1+n)
分红派息的变化步骤如下:
P=P0-V
在其中:P为变更后的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价钱,P0为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价钱;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一股个股经转赠、派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大的股票数);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经分红派息调整,P仍需超过1。
2、此次调节的结论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分红的执行情况,公司本次调节的详情如下:
(1)初次授于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734元/份调整至21.65元/份,预埋授于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474元/份调整至38.39元/份。
(2)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0.804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调整至10.72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9.214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调整至19.13元/股+金融机构同时期活期利息。在出现《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一、企业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三)”所规定的情况承担个人责任的及其“第九章 企业/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之“二、激励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产生变化(一)”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0.804元/股调整至10.72元/股,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由19.214元/股调整至19.13元/股。
三、调价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调节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以及企业《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且此次调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危害。
四、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分红的执行情况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股指期货及预埋期权的行权价格、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董建议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董发布单独建议如下所示:
1、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方案有关调价事宜,合乎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受权,关联董事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调节价钱事宜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允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分红的执行情况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初次授于股指期货及预埋期权的行权价格、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
六、律师法律观点的总结性建议
派林微生物此次调节的事宜合乎《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示之时,派林微生物为执行此次调节取得了目前必须的受权和准许,以上已履行程序流程合乎《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合理。
七、备查簿文档
1、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会议)决定;
2、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临时会议)决定;
3、独董自主的建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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