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15日,新华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临时性)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临时性)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2023年6月20日,公司新闻了《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6、2023-047)。主要内容详细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示。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下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状况
(一)2023年6月27日,公司新闻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2023年7月4日,公司新闻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9)。
(二)依据复购引导要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股份总数6,611,4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19,922,983股的0.92%,最大卖价为6.35元/股,最少卖价为5.81元/股,收取的总额4,006.68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三)依据复购引导要求,企业必须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每多1%的事实产生的时候起三日内给予公布:
截止到2023年8月1日,企业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股份总数7,201,4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19,922,983股的1.00%,最大卖价为6.38元/股,最少卖价为5.81元/股,收取的总额4,381.11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四)此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形式、回购股份资金、回购股份的费用等符合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内容。
(五)此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步骤合乎《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主要包括: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3年6月26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之和为70,156,247股,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总数不能超过17,539,061股。
3、企业未能下列股票交易时间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后小时之内;
(3)股价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二、别的表明
此次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公司回购计划方案里的回购价格限制,复购应用资产已超复购计划方案里的复购资产总金额低限。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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