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号:2023-035号
华塑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华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8日,“华塑控股”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瑞信”)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天暨智谷(湖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暨智谷”)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23号),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9日在巨潮信息网披露。、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31号)。
二、保证进度
近日,天竺智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营运资金贷款合同》(编号:A101A23007)(以下简称“主合同”)。交通银行授予天竺智谷800万元贷款额度,授信期间可回收利用。公司与康达瑞信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4、A101A23007-5)为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深圳市天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吴学军夫妇提供最高连带责任担保(编号:A101A23007-1007)、保A101A23007-2、保A101A23007-3、保A101A23007-4)。
上述担保金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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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担保人:华塑控股有限公司
担保人:成都康达瑞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2023年4月15日,天竺智谷基本情况见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23号)
担保人合同编号:A101A23007;名称: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根据债权人预付款日期)分别计算。每个主要债务项下的保证期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之日起三年内计入所有主要合同项下最终到期的主要债务履行期(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主债务的保证期按各期还款义务计算,自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或债权人预付款之日)。如果债权人宣布任何主要债务提前到期,主要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8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16%。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A101A23007);
2、《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1);
3、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2);
4、《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3);
5、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4);
6、保证合同(编号:A101A23007-5)。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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