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及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华夏幸福基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华夏幸福”)总计无法按期清偿债务额度总计金额为248.99亿人民币(没有贷款利息,企业金融债务在签定《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根据重新组合约定书的到期还款日实行,相对应负债金额为变更后的到期还款日前把从未能按期清偿债务额度中直接去除);
●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根据签订等形式完成资产重组金额合计约金额为1,864.59亿人民币(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发行的地区企业债券及海外间接性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的海外美元债券重新组合);
●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以下属企业股份构建的“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及“幸福快乐优选平台”股份抵付金融业及经营负债合计金额约金额为115.30亿人民币;
● 自企业上次公布起诉、诉讼问题后至2023年7月31日期内,企业新增加所发生的起诉、诉讼事宜受贿金额总计金额为41.55亿人民币(在其中27.95亿人民币因金融债务诉讼事宜已经完成资产重组并已经在2023年7月撤案),除上述情况已撤案案子外现阶段别的案子仍在进度环节中,案子的最后的结果有待观察,尚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盈利或之后期内盈利的危害。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信用环境等诸多条件的限制,2020年第四季度至今企业遭遇流通性分阶段风险性,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遭受很大影响,企业业务顺利开展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在相关环境下,企业金融债务产生无法按期还款的状况,并产生有关起诉、仲裁案件。为缓解企业债务风险,加速推动企业合理运营,企业在省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的帮助和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下称“《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事宜落地执行工作中。现就以上相关事宜工作进展公布如下所示:
一、一部分负债无法按期还款有关情况
自2023年7月1日到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加无法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信托融资等方式的债务总金额rmb6.01亿人民币(没有贷款利息),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企业总计无法按期清偿债务额度总计金额为248.99亿人民币(没有贷款利息,企业金融债务在签定《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根据重新组合约定书的到期还款日实行,相对应负债金额为变更后的到期还款日前把从未能按期清偿债务额度中直接去除)。
企业将果断恪守诚信经营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处理现阶段难题,贯彻落实行为主体运营义务。以“不逃废债”为前提条件,依照社会化、法制化、公平合理、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妥当解决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规维护保养债务人合法权利。
二、资产重组有关工作进展
为缓解企业债务风险,加速推动企业合理运营,企业在省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的帮助和大力支持制定《债务重组计划》并且于2021年10月8日公布了《债务重组计划》具体内容。此外,为促进企业资产重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确保债务人权益,争得进一步妥当偿还债务,同时也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不断与部分运营合作者暨运营债务人深化合作,企业以下属企业股份构建“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及“幸福快乐优选平台”用以抵付金融债务及经营负债(相关知识可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0日公布的临2022-073号公告)。以上事宜工作进展如下所示:
(一)《债务重组计划》推进情况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人民币金融债务根据签订等形式完成资产重组金额合计约金额为1,864.59亿人民币(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发行的地区企业债券371.3亿人民币债卷重新组合及其海外间接性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的49.6亿美金(约合人民币335.32亿人民币)债卷重新组合),相对应减少债务利息、免除逾期利息额度总共190.68亿人民币。此外,结合公司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已经签定《债务重组协议》中可用“兑、抵、接”偿还方法的有关债务人已启动两支现钱兑现分配,总计将兑现总金额19.16亿人民币。
在满足《债务重组计划》整体标准的情形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基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九通项目投资”)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集结债券投资者大会,有关债券投资者决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利率的议案》等提案(下称“《债券债务重组安排》”)(相关知识详细公司在2023年7月14日公布的临2023-054号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项目投资已依据《债券债务重组安排》向截止到债权登记日在册的持有者付款相匹配小额贷款兑现金额的50%,兑现总额为1.29亿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项目投资将于提案一致通过之时(即2023年7月12日)6个月之后向上述情况债券投资者付款小额贷款兑现额度剩下的50%。
企业海外间接性控股子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在中国境外公开发行的美元债券(覆盖面值总额为49.6亿美金)协议书分配重新组合已经完成重新组合交收。(之上详细企业公布的《关于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元债券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04及临2023-006))。后面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海外美元债券协议书分配重新组合工作进展再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以下属企业股份抵付负债状况进度
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以下属企业股份抵付负债状况进度如下所示:
企业以下属企业股份构建的“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股份抵付金融债务额度(利息总计,相同)约金额为76.30亿人民币,有关债务人相匹配得到“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股份比例大约为20.09%;
企业以下属企业股份构建的“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及“幸福快乐优选平台”股份抵付运营负债额度约金额为39.01亿人民币,有关债务人相匹配得到“幸福快乐优选服务平台”股份比例大约为1.93%,得到“幸福快乐优选平台”股份比例大约为7.90%。
三、起诉、诉讼有关情况
最近企业新增加起诉、仲裁案件受贿金额总计为41.55亿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资产总额93.67亿的44.36%,在其中27.95亿人民币因金融债务诉讼事宜已经完成资产重组并已经在2023年7月撤案,实际新增加起诉、仲裁案件及往日案子工作进展详见附件。
本公告涉及到的起诉、仲裁案件除了上述已撤案案子外别的案子目前还在进度环节中,仍待司法部门案件审理以及公司和相关被告方积极主动商谈商议,案子的最后的结果有待观察,企业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和需求进行对应的账务处理。后面企业将高度关注起诉、仲裁案件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2日
配件:起诉、仲裁案件状况
1、新增加案子状况
2、重大诉讼、诉讼事宜进度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序号:临2023-069
华夏幸福基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及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华夏幸福基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鼎基资产”)、北京东方中国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东方中国银联”)总计持有公司股份568,135,79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3,913,720,342股的14.52%。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中总计质押贷款总计407,865,495股,占持有公司股份的71.79%,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
前不久,公司收到大股东一致行动人鼎基资产、中国东方中国银联有关其将所持有的企业一部分股份质押工作的通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状况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等状况。
二、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状况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2023年8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冻洁个股为华夏控股实施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交易金融企业根据国家承诺对华夏控股所持有的企业股票实施的冻洁实际操作。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其他情形
1、大股东华夏控股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达到139,353,136股,占持有股份的26.71%、占公司总股本的3.56%,相匹配融券余额为13.44亿人民币(含已期满并未还款的融资额),无一年内期满质押贷款状况。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信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2020年四季度至今华夏控股以及公司遭遇流通性分阶段风险性,企业资产重组有关工作已经有序推进,华夏控股也积极推进制定负债偿还计划方案,并和有关金融企业等多方积极主动商议沟通交流,以妥善解决华夏控股现阶段难题。本公告上述股份质押,为华夏控股一致行动人中国东方中国银联为了满足本身下属公司运营发展中融资需求而进行的融资担保业务,鼎基资产向其股权融资带来了抵押担保。依据质押融资业务流程有关约定书,质押融资设动态质押率等,当动态质押率小于预警线时,可能会引起受托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理个人行为。企业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质押贷款变化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产、中国东方中国银联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3、此次中国东方中国银联和鼎基资本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持续盈利及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企业在产权年限、业务流程、财产、人员等层面互不相关,质押贷款事宜不会对公司整治产生影响,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及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造成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宜也不会对大股东执行业绩补偿责任造成影响。
企业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质押贷款变化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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