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9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439号)(下称“审批问询函”)。上海交易所审批部门对企业递交的向股东配售股份并且在创业板上市申报文件展开了审批,从而形成了第一轮咨询难题。
企业依照审批问询函的需求,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对审批问询函提的问题展开了仔细研究和逐一贯彻落实,现根据国家需要对审批问询函回应进行公示公布,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已经按照规定迅速将书面回复原材料申报上海交易所。
并根据上海交易所审查意见,企业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等申报文件中的相关介绍展开了填补与升级,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说明书(申报稿)》等有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股东配售股份并且在创业板上市事宜有待根据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作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以上事宜最后能不能得到及其什么时候得到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上述事宜工作进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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