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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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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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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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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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和预期未来的重大影响
□适用 √不适用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25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营业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2023年半年业务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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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请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本公告的业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3-026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董事7人,实际4人,董事长毛中华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张少平、蔡伟、独立董事吴娜女士视频出席会议;董事张福涛先生、开满先生委托董事长毛中华先生出席表决,独立董事魏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娜女士出席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毛中华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涉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已提前取得公司 2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批准。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上依法披露。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中煤金融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提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董事中有4名相关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关于2023年半年中煤金融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考核及2023年基本年薪的议案
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考核和2023年基本年薪。
本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机关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批准公司机关改革实施方案。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23-027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3日,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现场+视频举行。会议应有4名监事,3人,委托1人(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委托监事张峰出席表决),监事张峰先生、罗彩云女士通过视频出席会议,监事袁辉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长、财务部长、证券代表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委托监事张峰先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下列议案,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查的人员违反了保密规定和其他非法经营行为。
投票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诚信原则,勤勉尽职,积极组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决策程序合法,操作规范,完成进度计划。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也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投票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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