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宝丽华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股票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一、服务承诺行为主体及持仓状况
二、服务承诺具体内容
根据对公司战略发展的自信及价值导向,为了维护金融市场平稳,维护保养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控股股东自行服务承诺:自保证书签定之日(2023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不高管增持户下持有的企业股票,包含因派股、转增股本、配资等因素而变化的个股。
董事会将催促以上公司股东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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