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3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四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8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5)。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22日)在册的企业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尽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和占股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 企业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
二、企业前十大无尽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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