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醒
本上半年度报告摘要来源于上半年度汇报全篇,为充分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效、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股民理应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新闻媒体认真阅读上半年度汇报全篇。
全部执行董事都已参加了决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审计报告意见提醒
□可用 √不适合
股东会决议的当年度普通股票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应急预案
□可用 √不适合
企业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股东会决议根据的本当年度认股权证利润分配预案
□可用 √不适合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概况
2、首要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之前年度财务信息
□是 √否
3、自然人股东数量和持仓状况
企业:股
4、大股东或实控人变动状况
大股东报告期变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大股东未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报告期变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5、企业优先股数量及前10名优先股持仓登记表
□可用 √不适合
企业当年度无优先股持仓状况。
6、在上半年度汇报准许给出日续存的债卷状况
□可用 √不适合
三、重大事项
无
法人代表:吴相君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示序号:2023-053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实地方法融合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和文档于2023年8月18日以提前通知并电子邮箱方法传出。例会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9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相君组织,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此次会议的招集程序流程、决议流程和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从而形成决定如下所示: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引言。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细同一天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引言同一天发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同一天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示序号:2023-054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决定公示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实地方法举办。此次会议报告和文档于2023年8月18日以提前通知并电子邮箱方法传出。例会应参与决议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与决议公司监事3人。会议由企业监事长高学东组织。此次会议的招集程序流程、决议流程和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从而形成决定如下所示: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引言。
职工监事觉得:股东会编制与审核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正、精确、全面地体现了上市公司具体情况,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职工监事觉得:企业募资的监管、使用和运行程序流程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资的实际应用合理合法、合规管理,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法规和危害股东利益的举动。《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具体情况。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8月29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