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宁夏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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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股东大会召开
以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郑晓晨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副总经理聚鑫集团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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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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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风电项目投资建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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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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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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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燕、杨曦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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