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江苏省恒兴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或“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发售审批联合会表决通过,并且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1518号文允许申请注册。
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外国投资者与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股权数量达到4,000.0000亿港元。在其中原始战略配售数量达到400.00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00%。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约定的申购资产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汇至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指定银行帐户,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数量达到108.8223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2.72%,原始战略配售股票数与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的差值291.1777亿港元回拔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起动前,战略配售变更后的网下发行数量达到2,451.1777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62.99%;网上发行数量达到1,440.0000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37.01%。最后线下、网上发行总计数量达到3,891.1777亿港元,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量将依据回拔情况判断。
本次发行价格是25.73元/股。
依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下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因为运行回拔前在网上基本合理认购倍率为4,691.78倍,超出100倍,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定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将扣减最后战略配售一部分后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即1,556.5000亿港元)个股由线下回拔至在网上。回拨机制启动时,线下最后发行量为894.6777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22.99%,在其中线下无锁定期一部分最后发行量为804.8623亿港元,线下有锁定期一部分最后发行量为89.8154亿港元;在网上最后发行量为2,996.5000亿港元,占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发行量的77.01%。回拨机制启动时,网上发行最后中标率为0.04435209%。
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本次发行交款阶段,并且于2023年9月18日(T+2日)立即执行交款责任:
1、网下投资者应依据本公告,于2023年9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25.73元/股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申购资产,申购资产应当于2023年9月18日(T+2日)16:00前至账。
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本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9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申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当网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少于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此次发行数量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光大证券承销。
2、此次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六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算起。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3、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4、线下和线上投资人得到配股后,应按时发放交纳新股申购资产。所有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务必参加网下申购,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进行认购或者未全额参加认购的,及其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资金,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5、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在网上投资人和网下发行得到配股中的所有配售对象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一、 战略配售结论
(一)参加目标
本次发行中,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考虑在考虑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23〕33号)(下称“《实施细则》”)、投资人资质证书及其市场状况后综合性明确,主要包含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光大证券君享恒兴高新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
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对于此次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审查状况详细2023年9月13日(T-1日)公示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论
2023年9月12日(T-2日),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25.73元/股,本次发行总数量大约为102,920.00万余元。
本次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通过建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指通过君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参加认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此次发行股权数量10.00%,即400亿港元,与此同时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额度限制不得超过2,800万余元。君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全额交纳战略配售申购资产2,800万余元,共获配1,088,223股,获配股票数相匹配总金额27,999,977.79元。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9月20日(T+4日)以前将超量交款一部分根据原途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结论如下所示:
二、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依据《发行公告》,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9月15日(T+1日)早上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市证券大厦北塔707室开展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摇号申请摇签典礼。摇号申请典礼依照公布、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摇号申请过程与结论早已上海中国东方财产公证。中签结果如下所示:
凡参加网上发行认购恒兴新材股票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其他号同样的,则是中签号码。中签号码一共有59,930个,每一个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恒兴新材股票。
三、 网下发行认购情况和基本配股结论
(一)网下发行认购状况
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及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有关规定,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对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资质展开了审查和核实。根据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最后接收到的合理认购结论,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作出如下所示统计分析: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中已经在2023年9月14日(T日)完毕。经核实确定,《发行公告》公布的5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53个合理价格配售对象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因列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9月13日公布的限制名单,本次发行不予以配股;其他5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552个合理价格配售对象都是按照《发行公告》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申购总产量为7,371,120亿港元。
列为限制名单的投资人和配售对象如下所示:
(二)线下基本配股结论
依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准则开展配股得到的结果如下所示:
注:合计数与各处成绩立即求和总和末尾数若有所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导致。
之上配股分配及结论合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标准,在其中零股2股依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发布的网下配售标准配股给管理员东方基金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方精选复合型敞开式证券基金”。最后各配售对象获配状况详细“附注:网下投资者基本配股统计表”。
四、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投资人对本公告所发布的网下配售结论和线上中签结果如有疑问,请向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络。主要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方式:021-38676888
外国投资者:江苏省恒兴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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