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近日,国家教育部等四部门公布《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通知》确立,将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提升4000元,将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核减30个百分点,同步开展硕士研究生盈利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
助学贷款是运用财政金融方式健全在我国普通高等院校教育资助政策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对策。国家教育部财务司责任人强调,截止到2022年底,全国各地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000多亿,造福2000多万元学生们。
《通知》明确提出,提升我国助学贷款额度。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全日制一般大专本科学生们每人每天申请办理贷款额由不得超过12000元提高到不得超过1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天申请办理贷款额由不得超过16000元提高到不得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选择用于购买上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用,超出部分用以填补日常生活费用。
我国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参军高等院校学生们学费补偿、用以学费的我国助学贷款代偿和助学金申请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以学费的我国助学贷款代偿规范,适当调整为大专本科学生们每人每天不超过1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天不超过20000元。
《通知》明确提出,调节我国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时期同档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百分点,调整至同时期同档LPR减60个百分点。对此前已签订参考依据LPR的固定利率助学贷款合同书,筹办银行可以与学生本人商议,将原合同银行利率调整为同时期同档LPR减60个百分点。
为更好地服务硕士研究生上学期间有效学习生活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硕士研究生家中经济压力,《通知》还指出,金融机构可以向在校研究生派发盈利性国家助学贷款。激励金融机构针对性地开发设计健全办理手续方便快捷、严控风险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商品,并且在贷款额、年利率、时限、贷款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一定特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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