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福建省飞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下称“分公司”)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下称“今天”)对外开放提升担保额度72,500.00万余元,降低担保额度57,500.00万余元,今天新增加贷款担保净收益为15,000.00万余元,被担保人均是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子公司。
●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对于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总余额为127,735.98万余元,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是62.76%。
● 今天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金额:无。
● 今天存有对负债率高于70%被担保对象做担保,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被担保对象均是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贷款担保严控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概述
(一)新增加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加贷款担保如下:
1、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应用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工作进展
企业:万余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今天对分公司提升金融企业授信担保额度72,500.00万余元,降低金融企业授信担保额度57,500.00万余元,今天新增加金融企业授信担保净收益为15,000.00万余元。
2、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公司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工作进展
(1)关于企业为分公司采购供应给予工程履约担保的工作进展
企业今天不会有新增加的是分公司采购供应给予工程履约担保的现象。
(2)有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华龙集团”)并对子公司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工作进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今天不会有新增加并对子公司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现象。
3、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工作进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情况。
4、关于企业为分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做担保的工作进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不存在为分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做担保的情况。
(二)具体担保余额状况
1、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应用综合授信额度做担保的额度具体情况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体给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520.40万余元。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注: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而致,相同。
2、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公司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额度具体情况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采购供应具体做担保的总体余额为5,215.58万余元;公司及子公司为部分参股子公司采购供应具体做担保的总体余额为0万余元。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3、有关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账户余额状况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具体担保余额为0万余元。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4、关于企业为分公司进行融资租赁做担保的工作进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企业为分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所提供的具体担保余额为0万余元。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三)担保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举行的2022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为下游客户及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且于2023年7月14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本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应用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是不限于rmb/外币贷款、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个人信用、票据、国际贸易股权融资、资产买卖、买方信贷、项目投资、并购贷款等)做担保43亿人民币,在其中: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21.5亿人民币金额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12.5亿人民币金额的授信担保;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金额的授信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3亿人民币金额的授信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公司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4亿人民币,在其中: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1.5亿人民币金额的工程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0.5亿人民币金额的工程履约担保;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0.1亿人民币金额的工程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1.8亿人民币金额的工程履约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那一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0.1亿人民币金额的工程履约担保。
此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的时候起12个月。融资担保业务种类包括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立即给其他子提供担保;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相关业务做担保,公司或者分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质押担保。以上总担保额度仅是预估最大担保额度,以上信用额度可有效期内循环系统翻转应用。在预估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实际状况内部结构调济应用(含期限内新设立或列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信用额度不得超过2亿的贷款担保,此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的时候起12个月,以上担保额度可有效期内循环系统翻转应用,即期限内任一时点值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供应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能超过2亿人民币。融资担保业务种类包括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直接为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做担保;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企业及全产业链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做担保,公司或者分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质押担保。
4、公司拟为分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给予信用额度不得超过10亿的贷款担保,包括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9亿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全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0.5亿的担保额度;为负债率超出(含相当于)70%的子公司给予不得超过0.5亿的担保额度。此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根据的时候起12个月,每一笔融资期限依据每笔融资租赁期限明确。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5月27日、7月15日、8月3日公布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3-018、2023-027、2023-028、2023-036、2023-047、2023-056、2023-063)。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以上被担保人均是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会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状况。
三、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对外担保系为达到企业、分公司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必须,将有利于的稳健发展和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企业融资决策高效率,达到公司日常资金分配及项目需求,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被担保人具有偿债能力指标,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现象。
四、股东会建议
股东会觉得,此次担保事项有益于达到有关分公司、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求,被担保人具有偿债能力指标,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7,735.98万余元,占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是62.76%。在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对于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授信担保总余额为122,520.4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60.19%;(2)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总体余额为5,215.58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56%;(3)公司及子公司为部分参股子公司给予合同和协议工程履约担保的总体余额为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企业无逾期对外开放担保事项,无涉及到诉讼担保额度和因贷款担保而出现亏损的状况。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飞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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