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浙江省越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越盛集团”)因为融资需求办了可转债(下称“可转换债券”)质押贷款,具体详见公司在2023年5月17日公布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6)。
企业前不久获知,越盛集团持有的一部分我们公司可转换债券于2023年9月15日办了撤押业务流程,详情如下:
一、可转换债券撤押状况
1、此次可转换债券撤押基本概况
2. 此次撤押后以上公司股东可转债的质押贷款状况
此次撤押后,越盛集团质押贷款可转换债券如下:
二、其他情形表明
1、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一部分可转债撤押事宜,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亦不存有必须执行业绩补偿责任的情况。
2、企业将持续关注控制股东的质押贷款情况和质押贷款风险性,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 9月19日
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劵质押登记证明和消除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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