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8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2023年5月19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依据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预估企业为分公司给予新增加担保额度累计总额不超过210,000万余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质押、质押贷款、留设、订金等,担保范围包含但是不限于借款、票据、商业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汇票、商业票据、债券融资、债务转让股权融资、融资租赁业务、贸易供应链保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
一、贷款担保工作进展简述
前不久,企业旗下公司安徽省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下称“鸿程光学”)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支行(下称“中行蚌埠市支行”)申办股权融资,为确保相对应业务顺利进行,公司和中行蚌埠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企业为鸿程光学在5,000万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安徽省鸿程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资料
2、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万余元
注:以上中2022本年度财务报表早已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2023年1-6月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
被融资担保公司鸿程光学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情况优良。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称“合同规定”)
担保人:鸿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安徽省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下列亦称“借款人”)
债务人: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支行
被贷款担保最高债权额:
1、合同规定所担保债权之最大本金余额为:
币 种: rmb 。
(英文大写) 伍仟万元整 。
(小写字母) ¥50,000,000.00元 。
2、在合同规定所确定的主债权产生期间届满之时,被确定归属于合同规定之被贷款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钱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包含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毁约给债务人带来的损失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等,也是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则在被偿还时明确。
按照上述2款确立的债务额度总和,即是合同规定所担保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贷款担保债务逐单单独计算担保期限,各负债担保期限为此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这个担保期限内,债务人有权利就涉及主债权的或者部分、几笔或每笔,一并或各自规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股东会建议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觉得: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到分公司2023年多度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分配状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利于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完成。此次被担保对象均是企业国有独资或子公司,资信评估与经营稳步增长,具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企业有实力并对经营管理风险加以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因而,企业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企业为下属子公司做担保,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日常运营融资需求,根据公司运营具体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将有利于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关提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制定真实有效。到目前为止,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对外担保和贷款逾期对外担保的现象,也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对外开放做担保总余额为83,15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本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38%,在其中,企业对子公司做担保总余额为82,00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本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06%;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以外企业做担保总余额为1,15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本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无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应承担的损害的情况。
七、备查簿文档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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