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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自权益分派公示前一交易日(2023年9月26日)至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江西省九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可转债“九丰定01”(可转债编码:110815)将停止股权转让。
一、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的相关情况
企业已经在2023年8月14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大会及其于2023年8月31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企业2023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中总计已购买的股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价税合计),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复购专用账户中总计已购买的股权为618,703,944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185,611,183.20元(价税合计)。
在执行权益分派的除权日前,因可转债股权转让等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应分派股权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并把另行公告实际调整情况。
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后,企业将按照《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承诺,对企业可转换债券“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的本期转股价格作出调整。
二、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时停止股权转让安排
1、企业将在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公开社会媒体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权益分派执行公告和可转债转股调价公示。
2、自2023年9月26日至权益分派除权日(具体时间详细企业将在2023年9月27日公布的权益分派执行公示)期内,企业可转换债券“九丰定01”将停止股权转让,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九丰定01”修复股权转让,欲享有此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者可以从2023年9月25日(含2023年9月25日)前进行股权转让。
企业可转换债券“九丰定02”尚未开始股权转让,此次权益分派执行不属于“九丰定02”终止股权转让事项。
三、别的
联络单位: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38103095
特此公告。
江西省九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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