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企业董事长王宝老先生组织,大会以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大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等事项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0人,参加9人,执行董事庞辉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应邀出席4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副总马海永老先生列席会议;企业财务主管、财务主管沈诚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企业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第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2/3 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恒法律事务所
侓师:侯慧杰侓师、高悦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质、会议审议事项和决议程序流程、大会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七一二通信广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1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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