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9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277号,永达商务楼裙楼二楼多用途国际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企业董事长徐而入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独董何万篷由于工作分配矛盾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沈晓明、李旻坤、职工监事王雪梅由于工作分配矛盾未出席本次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与关联企业浦东陆家嘴(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企业舍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上海市耀龙集团有限公司40%股份优先权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与关联企业共同对上海市耀筠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减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此次会议全部提案均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浦东陆家嘴(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企业股票3,054,739,680股)、东达(中国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企业股票14,441,779股)及其它关系公司股东没有对以上提案开展投票选举。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胡晴、刘厚阳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提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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