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晶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6.804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亿港元比例为0.26%,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0.79元/股,最低价位为9.7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为26,795.20万余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3年8月15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已有或自筹经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A股股权,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18.85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60,000万余元(含),复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3年8月16日和2023年8月25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68)。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现就企业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的股份回购状况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3年9月2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6.8040亿港元,占公司总股本1,000,000.00亿港元比例为0.26%,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0.79元/股,最低价位为9.7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为26,795.20万余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进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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